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2点30分,世界卫生组织宣布,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但世界卫生组织同时强调,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旅行和贸易的措施,世卫组织不推荐限制旅行和贸易的措施。世卫组织认为,中国采取了超常规的有力措施,并相信中国的疫情一定能得到遏制。发布会前,国际市场对世卫组织的评估结果多有担忧,黄金和白银价格一度冲高。在结果公布之后,金银价格均明显回落,显现市场对疫情的担忧情绪有所缓和。目前新型肺炎确诊病例仍在上升之中,防控疫情仍是当前的主要矛盾,在各项工作中毫无疑问应被置于首要地位。但是另一方面,可预见的灾后如何恢复生产、如何尽量减少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,这些问题也不容忽视。
当前政策需要未雨绸缪,在保证防控疫情的前提下,对生产恢复提前做出安排和部署,稳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预期,从而为日后的工作重点从疫情管控转向恢复生产做好准备。
那么我们首先要清楚,疫情对中国经济产生了何种冲击?
一方面,线下服务业首当其冲地受到较大影响,尤其是电影院线、旅游业、住宿餐饮、线下教育等等。而且当前服务业占比已经远高于17年前的非典时期,因此代表性的分析认为,本次新型肺炎的经济影响可能明显超过非典的影响。不过,服务业遭受的主要是需求冲击,这种需求很大程度上具有推后、延迟效应,甚至可能出现报复性反弹。出于这一点,又有代表性观点对疫情影响持较为乐观的态度。总体而言,疫情对线下服务业的冲击较为有限,具体将表现为先强后弱,甚至新兴的线上服务业还将获得意外的发展机会。
另一方面,本次疫情的爆发时点特殊,对工业生产活动也产生了显著冲击。为此,笔者对服装、钢铁、机械、石化等行业进行了调研,涉及广东、湖北、浙江、上海、河北等地。不同行业、不同地区的情况多有不同,但是总体上,工业生产在用工、订单、库存、生产、运输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。与服务业主要受到需求冲击有所不同,工业生产活动同时受到了供给、需求两个方面的冲击,处境更为窘迫。疫情冲击下,工业生产活动的供需矛盾表现十分突出。
工业生产恢复面临的短期困难
17年前的非典疫情,于2月上旬春节长假结束后才开始向多个省份扩散。2003年2月下旬疫情的性质得到确认,3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出了全球警告,并建议隔离治疗疑似病例。而此次疫情的升级则发生在春节前,这使得员工返工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。综合来看,目前工业生产活动的恢复普遍面临以短期下困难:
其一,由于复工时间限制、员工实际返工情况、复产中的防护标准和物质条件等问题,工业生产活动可能被动推迟。
为有效防控疫情扩散,各省市分别发布了企业复工时间通知。各地复工要求,大体上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之前,其中湖北省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3日24时。因此,主要工业活动至少较原来的春节假期推迟9日。虽然各地都给出了“不早于”的安排,但是某些地区的实际开工情况仍然取决于疫情的防控进展,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。
由于目前疫情还在扩散、防控过程之中,员工实际返工意愿不强。从29日初五、30日初六的全国铁路发送旅客来看,客流量分别同比减少74.7%、73.8%。外地工人的返工还将有所推迟,再加上必要的2周隔离时间。因此外地工人的实际返工时间可能要推迟2-3周,一些地区推后的时间可能更长。另外,即使外地员工返回岗位,如何对外地员工进行隔离安排?能否为复产员工提供充足的口罩等防护物资?企业在复产初期要遵循哪些防控标准和事件处置流程?这些都是复工企业要面临的现实问题。尤其是大型用工型企业,上述问题更为突出。
其二,当前交通运输、物流渠道面临阻滞。
为了控制疫情,有必要在高速公路进行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,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封闭、阻断道路,甚至有挖断公路的做法。某地县政府还下令封闭国、省、县、乡道路的县际进出口。另一方面,受运输公司延长放假影响(何时复工也多未定),物流运力也受到了影响。
根据Mysteel统计,截至1月30日,南方某省22家建筑钢材企业合计库存137.5万吨,较2019年春节后第一周库存量增加37.9万吨。其主要原因是物流受阻、造成货物无法正常运输,库存快速累积,部分在途原材料目前也积压在港口待卸。根据企业反馈,部分钢厂在未来一周将会面临产成品无处可放、同时原材料供应跟不上的情况。另外,北方某省的钢铁行业,虽然程度上有所区别,但也面临类似的情况。
其三,年后制造业订单交付将出现延迟,生产企业面临损失。
春节后的2月,服装等季节性产品将迎来赶工、出货高峰。但是由于前述因素,生产恢复过程迟滞、交货时间目前尚难以确定,较多订单将面临延误。作为后果,生产企业将面临扣款,或者被迫采取加急、空运等方式来尽快交付订单,但这同样会产生更高的交货成本。尤其是出口行业的订单交付延误,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。
同时,春节前制造业企业恰恰积累了较高的在手订单,这将使企业面临更大的交货压力。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,PMI新订单、新出口订单指数双双走高。由于PMI的调查时间限制,因此1月PMI数据基本反映了疫情升级前的情况。在2020年1月,PMI新订单指数达到51.4,创20个月以来的新高。同时,新出口订单在1月虽回落至48.7,但也明显高于2019年初同期值、以及2019年的全年水平。同时,从12月、1月累计来看,新出口订单表现也较为强劲。而恰恰是这些在手订单,可能对交货产生较大压力,甚至带来一定损失。
疫情对工业生产影响可能超出1季度
疫情对生产活动的冲击是一次性的、暂时性的。但是这个“暂时”有多长?笔者认为其影响可能会超出1季度,这种可能性需要引起注意。从1季度本身来看,疫情对经济活动的主要影响,在服务业方面将体现为需求冲击。对制造业的影响则不仅仅体现为需求冲击,还将体现为供给冲击。
那么,为什么疫情的经济影响可能会超出1季度?
其一,出口制造业新订单暂时流失,可能使疫情影响持续到2季度。
从2005年1月以来的数据看,每年春节后的3、4月,是年内的出口订单下单高峰期,两者甚至明显高于第3高峰的9月份圣诞节订单。3、4月中,又以3月订单指数的均值最高。可见,3、4月份的出口订单表现,将决定后续几个月的出口表现。
数据说明:基于2005年1月至2020年1月数据。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,2020年1月31日。
目前,外国采购商对于中国疫情高度关注。而由于前述原因,年初订单交付时间目前尚无法确认,甚至将有一定比例发生延误。如果在3月工业产能的恢复仍然存在不确定性,则可能对当月新订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,进而影响到后续2季度的生产活动。
对于订单流失的担忧,不同企业、不同行业情况各异。对于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,这方面担忧不明显。但是对于服装类企业,外国采购商可能同时在多个国家下订单,如果中国生产恢复迟滞,则可能影响到外国采购商的订单配置方向。
另外,虽然世界卫生组织不推荐限制旅行和贸易的措施,但是一些国家已经分别采取了限制措施、并提升了风险等级。这也可能对中国的新增订单产生消极影响。例如,外国供应商要考虑新增中国某个企业为供应商,中间需要经过初步洽谈、产品测试、验厂、打样、谈判、签约等环节。上述多个环节涉及外国采购商到华的国际旅行。目前,这类新增中国企业为供应商的协商过程,可能受到干扰、甚至面临暂停,进而影响到潜在的出口订单增长。
其二,工业企业固定支出不变、生产困难增加,资金链承压雪上加霜。
首先,推迟复工、外地员工被隔离期间,企业仍然面临固定费用支出,如租金、贷款利息等。其次,延期复工期间企业是否要支付工资?各地标准不一,其中部分地区企业仍要支付工资。例如上海市在1月27日发布的《关于本市延迟上海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“对于休息的职工,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”。其三,对于新型肺炎患者、疑似病人、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、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,企业也应当“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”。
同时我们也注意到,私营工业企业的资金链条已经普遍处于紧绷状态。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数据:2019年11月,私营工业企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达到5.025万亿元,同比增速32.3%,这也是2007年以来的最高同比增速。同期,私营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达到44.6天,较2019年的峰值有所缓解,但仍处于历史高位。
可见,私营工业企业资金链原本就处于紧张状态,再加上固定支出不变,疫情带来的额外人工开支、复工推迟、订单交付延误,以及疫情防控期复产的防护成本提高,这些困难将对原本处于困境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。如果这些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,可能会带来企业破产、失业增加,从而可能影响到后续经济走势。对上述情况需要引起关注,并进行充分的评估。
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衔接工作
毋庸置疑,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,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仍然在防控疫情方面。而且,控制疫情的思路是长痛不如短痛,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坚决遏制住疫情的扩展,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争取早日解除疫情。但是另一方面,正如开篇所述,政策也需要未雨绸缪,在保证防控疫情的前提下,对生产恢复提前做出安排和部署,减少疫情的中期冲击,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衔接工作。
为此,笔者给出的建议是:首先稳资金流,尽早恢复物流,然后视疫情改善情况恢复人流,同时恢复生产活动。
首先,稳住资金流。
应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减免、临时性短期融资,为疫情冲击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提供周转资金。尤其是对于因疫情冲击而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,要帮助其稳住资金链条、渡过暂时的难关。
其次,尽早恢复物流。
目前,市场供求矛盾突出、过剩与短缺同时并存。在此背景下,政策不宜做总量刺激,应以“疏通”供求关系为主。而打通供求的关键一环,即是物流畅通。因此,应制定明确的标准,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畅通。同时,高度重视物流运输行业的关键作用,在坚持防控疫情标准的情况下,物流运输业应尽早复工、恢复正常运转。另外,在疫情完全得到控制,物流瓶颈完全打通之前,不宜大规模实施总量刺激。
再次,恢复人流和生产活动。
政府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、互相了解,稳定企业复工预期。尤其是政府多了解企业的困难,针对各地情况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应对措施。
由于疫情发展尚在发展,有的地区还无法确定具体复工时间,但可以给出一定的技术标准,根据当地新增病例数、人口流动数量、企业防疫情况等,给出明确的、可量化的复工条件,给企业恢复生产提供参考预期。在疫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,地方政府还应明确复产后的防护措施。在疫情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,政府应指导企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防护,并为企业提供防护用品充足市场供给。
转自《新浪财经》